家族辦公室作為財富管理行業“皇冠上的明珠”,也是全球財富管理中心競爭中非常關鍵的領域之一。
近年來,新加坡和香港為吸引全球富豪家辦入駐,紛紛制定了一系列家族辦公室優惠政策,尤其是稅收政策。
今天小星就帶大家詳細了解新加坡與香港兩地關于家族辦公室設立的稅收政策。

01
新加坡家族辦公室政策
1.發展環境&背景
長期以來,新加坡以穩定的政治經濟環境、透明的法律機制和監管制度,以及對資產和客戶隱私的保護,獲得了高凈值人群的青睞。
全球頂級富豪紛紛在新加坡設立家族辦公室: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估計,在2022年前4個月,新加坡家辦數量已達800個,較2018年只有約50個翻了16倍。
這主要歸功于自2019年來,新加坡政府為吸引全球富豪來新加坡設立家族辦公室出臺的一系列的優惠政策。其中最受歡迎的是家族辦公室稅務豁免政策13O和13U。
2.新加坡家族辦公室具體內容
新加坡家辦政策主要為新加坡基金稅收激勵計劃。
新加坡家族辦公室架構包含兩家公司:
1. 基金公司,主要用于持有各類家族資產;
2.基金管理公司,即單一家族辦公室,向基金公司提供基金管理服務。符合一定條件的基金公司可適用新加坡《1947所得稅法案》中的稅收豁免計劃。

新加坡家辦經典架構圖
通常由申請人100%持有基金公司,基金公司100%持有家族辦公室,也即基金管理公司。
新加坡家族辦公室移民項目,也包括架構中:
基金管理公司基于管理家族財富的需要,可聘請家族成員及當地專業投資人士作為投資經理,申請人可作為基金管理公司的董事,符合條件的家族成員可作為投資經理進而可申請新加坡工作準證(EP),持有EP滿2年后申請新加坡永居身份(PR)。
3.具體的稅收激勵政策及要求
具體來講,共有三種免稅計劃,分別為離岸基金免稅計劃、在岸基金免稅計劃和增強型基金免稅計劃。這些優惠計劃由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監管:
1.13O—在岸基金稅收豁免計劃(Onshore Fund Tax Exemption Scheme);
2. 13U—增強型基金豁免計劃(Enhanced Tier Fund Tax Exemption),可在岸可離岸;
3.13D—離岸基金稅收激勵計劃(Offshore Fund Tax Exemption)。
關于三種稅收激勵計劃的比較,見下表:

其中,13D沒有聘請人員和最低花費要求,但只能用離岸公司做基金主體,且無終身免稅證書。
相比之下,13O和13U可適用終身免稅,所以適用13O和13U稅務激勵計劃的家辦相對較多。
02
香港家族辦公室政策
1.發展環境&背景
香港位于大灣區融匯東西方文化的獨特地理位置、良好的家辦生態環境和體制、活躍的資本市場以及助力家族傳承的雙語專業人才,是不少亞太區超高凈值人士特別是企業家及其家族成員選擇設立家辦的目的地。
據數據顯示,香港以擁有9530名超高凈值人士成為僅次于紐約的全球第二大超高凈值人士聚居城市。

引自Wealth-X 的《2021年全球超高凈值人群報告》
在香港新特首李家超的《行政長官2022年施政報告》中提到,2021年,香港管理家辦及私人信托客戶的資產規模超過 17000 億港元。
事實上,從2020年開始,香港證監會對于家族辦公室的認定進行詳細解釋,正式規范家辦行業。并于2020年8月實施有限合伙基金制度,增加香港投資機遇,為家族辦公室創造理想的發展環境。
此外,《行政長官2022年施政報告》還提到重大利好:
1. 港交所擬降低IPO門檻,修改主板上市規則,吸引無盈利、無收入科技公司赴港上市;
2. 香港政府計劃在2025年年底前推動不少于200間家族辦公室在港設立或擴展業務,并為合資格家族辦公室提供稅務寬免。
2.香港家族辦公室具體內容
香港家族辦公室是什么?
香港特區政府擬推出的新稅收豁免政策:對符合特定條件的單一家族辦公室(Single Family Office,“SFO”)所管理的家族投資控股實體(Family-owned Investment Holding Vehicles, “FIHV”)從合資格交易以及附帶交易中獲取的利潤可獲豁免繳付香港利得稅。
本稅務優惠中的SFO是指:
由同一家族及其家族成員(connected person)直接或間接持有、為本家族提供家族私人投資管理和其他家族事務、在香港或海外注冊并在香港實質運營的私人企業(private company)。
本稅務優惠中的FIHV是指:
由SFO所管理的投資控股實體。
該SFO必須在香港進行中央管理和控制,由獨家并實益持有該FIHV的同一家族直接或間接持有。
香港家族辦公室采用以下兩種架構:
架構一:家族間接持有SFO模式
家族通過家族信托和合伙制的穿透型或家族實質控股公司間接持有SFO以及FIHV。

架構二:家族直接持有SFO模式
家族直接持有單一家族辦公室,并且通過家族信托和合伙制的穿透型或家族實質控股公司來持有家族資產投資控股實體(FIHV)。

以上兩種架構都需FIHV通過簽訂投資管理協議委托SFO提供服務。
3.具體的稅收激勵政策及要求
根據公開咨詢文件草案,擬出臺的香港家族辦公室稅收豁免新政可簡單歸納為如下幾點:
1.該FIHV需滿足資產管理規模不低于2.4億港元、雇傭至少2個有相關專業經驗的全職員工和每個財政年度的經營費用不少于200萬港元(約25萬美元)等經濟實質條件;
2.可以獲得所得稅稅務寬免優惠的FIHV其收入必須來源于通過SFO管理或安排的、在香港進行的合資格交易及附帶交易(附帶交易上限為合資格交易及附帶交易總收入的5%)。合資格交易包括證券、債券、基金、票據、權證、期貨、外匯、場外交易衍生產品等資產類別,但是不包括家族投資的房產、大宗商品、藝術收藏品和數字化資產等。合資格交易的附帶交易是持有上述資產獲得的收益,比如證券和債券的利息收入等。
3.該SFO和FIHV可以是在香港本地或海外成立的實體,但其中央管理和控制必須在香港進行;
4.該SFO和FIHV均由同一家族直接或間接獨家并實益持有,委托MFO(Multi Family Office,多家族聯合辦公室)管理的FIHV不能享受稅務優惠;
5.該SFO參照統一基金的形式為FIHV提供管理服務,但不需要申領金融牌照,FIHV或其持有SPE投資私人公司需要滿足額外測試條件,包括不動產測試、持有期測試、控制權測試、短期資產測試等,才可獲得稅務寬免優惠;
6.對FIHV和SFO的反避稅條款進行了規定,允許由香港居民個人或居民企業直接或間接持有FIHV,解除統一基金豁免下的推定條文(deeming provisions)。
香港家族辦公室擬出臺的豁免新政要求詳細參見下表:

03
新加坡、香港難分伯仲
新加坡和香港都是“亞洲四小龍”。對于新加坡和香港家辦政策的比較,目前逐步趨于白熱化。在家辦的設立政策支持力度方面,兩地其實不分伯仲。
作為亞洲金融中心的新加坡和香港都是設立家辦的熱門選擇地,因其不同的優勢吸引不同的超高凈值人士、企業家及其家族。
小星將兩地稅務和法規概要進行了總結,供大家參考:

家族辦公室設立地的選擇,除了稅務和合規方面因素之外,還應該考慮營商環境、家族因素、實業企業、身份規劃以及下一代培養等要素,綜合擬定有針對性的商業計劃是成功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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